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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3K15043025N/2025-9697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5-05-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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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5-07 ????

一、修订背景

2022年,我市出台了《东阳市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经过金泽巷旧城改造等项目实践,发现仍有优化空间,为有效推动后续城市更新项目,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对《东阳市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主要内容

一是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核心区。

二是城中村的规划与建设。主要包括符合征收决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征收规划的编制等。

三是房屋征收安置对象和面积的认定。主要包括安置对象、被征收房屋面积用途的认定、可安置占地面积的确定等。

四是可选择的安置方式和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按《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5年修订版)〉的通知》规定;集体土地上房屋按《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阳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实施意见(2025年修订版)〉的通知》规定,但在安置方式上取消宅基地安置。

三、修订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涉及的三项内容如下:

(一)删除了组合安置方式条款

删除了原政策安置方式中关于“住宅房屋的安置对象可以选择单一安置方式,也可以选择组合方式安置”的条款。该条款修订主要考虑部分征收项目不适用组合安置,具体的方式可以在项目方案中明确。

(二)修订了平面式房屋产权调换的结算规则

一是平面式房屋产权调换的结算方法由原来的“重置价找差+地段找差”修改为“市场评估价总价找差”。二是安置房超面积部分的结算规则由原来的“超出可安置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内(含10平方米)的部分,按建设综合成本价收取;超出10-20平方米的(含20平方米)部分,按市场评估价80%收取;最多不得超过20平方米。”修改为“超出可安置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内(含1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场评估价20%收取房款,但不得低于综合成本价;超出10-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场评估价80%收取房款;因安置房户型原因超出2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场评估价收取房款。”。

(三)修订了扩批宅基地的安置方式

扩批宅基地面积(含“有增有减”新增宅基地面积)的安置方式由原来的“平面式产权调换安置或货币安置”修订为“实行平面式房屋产权调换安置或房票安置”。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方能生

联系电话:0579-8601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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