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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东阳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27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5-08-04 10:41 来源: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胡永清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时增加无障碍标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升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积极响应居民需求,大力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关于“方案设计阶段”的建议

2023年6月,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金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文件明确了设计方案应以实用性为原则,不得多占用土地资源,尽量减少对周边相邻建筑的不利影响,不得侵占城市主要道路,不得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尽量减少对小区公共道路和绿化的占用,不得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加梯申请人需按要求编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初步建设方案。

近几年随着住宅加梯市场的不断扩大,专注于既有住宅电梯加装的电梯公司在安装电梯时候已考虑方便老年人使用,均已按照无障碍出入口施工且可配制盲文按钮、扶手、智能乘梯(如刷脸进出、访客二维码、语音和远程呼梯)、智能维保、智能监管等功能。与此同时,近几年比较受业主欢迎的智能催缴加梯费用等个性化功能的选择,可以免去每年人工催收电梯费用的烦恼。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无障碍设计规范》相关设计标准,提醒加梯申请人结合单元居民的实际使用需求,尽量增设适老化设施,并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和工程监理。

二、关于“联合验收阶段”的建议

《金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文件明确了加梯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企业等对加装电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你提出的建议,建议申请人邀请残联等部门参与验收,核查无障碍设施实施情况。

三、关于“使用维护阶段”的建议

在加装电梯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申请人向市市场监管局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电梯的显著位置。

申请人在加装电梯投入使用前要落实电梯管理单位。电梯管理单位要做好电梯无障碍设施的维保。加装电梯使用管理遵守《金华市电梯安全条例》及相关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你提出的建议,建议业主在完成加装电梯后,选择电梯管理单位,签订维保协议,市市场监管局加强业务指导,加梯业委会做好相关工作的监督。

再次感谢您对城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蒋一坚    联系电话:0579-86816016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8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和委员工委,市政府督查科。